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》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: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;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; 三古旧图书;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、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...
杨凌汇财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陕西省
具体事宜面谈! 联系电话:029-87031943
专业专注,防控风险。
陕西亿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省
代为办理纳税申报及代为办理减税、免税、退税申报。
陕西晨光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省
指导单位: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承办单位:陕西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电子营业执照 陕ICP备14005206号-1 | 陕公网安备 61019402000082号